2021年4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西省督察发现,晋中市介休、平遥、灵石等县(市)不顾水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盲目上马一批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的焦化项目,带来严重生态环境问题。
督察发现,晋中市推进焦化产业转型升级虽取得积极进展,但未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审查等法定要求,焦化项目违法违规问题严重。
市场消息称,根据孝义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领导组《孝义市焦化行业关停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工作方案》(孝焦压减组发【2020】3号)要求和4月9日孝义市委、市政府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现将立即启动3户焦化企业关停程序。
山西楼东俊安煤气化有限公司、孝义市金岩和嘉能源有限公司和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三户焦化企业4.3米焦炉立即启动关停程序,按照关停要求安全有序做好关停工作。
国家统计局4月16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3月份,全国焦炭产量3979万吨,同比增长4.7%。
2021年1-3月份,全国焦炭产量11897万吨,同比增长8.6%,增幅较前两月收窄1.7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4月16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3月份,全国原煤产量34076万吨,同比下降0.2%。
2021年1-3月份,全国累计原煤产量97056万吨,同比增长16%,增幅较前两月收窄7个百分点。
2021年1-3月份全国绝对发电量190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增幅较前两月收窄0.5个百分点。
其中,全国火力绝对发电量143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1%,增幅较前两月收窄2.7个百分点;水力绝对发电量19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5%,增幅较前两月收窄8个百分点。
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66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4%。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5%;第二产业用电量46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2%;第三产业用电量10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3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3%。
2021年1-3月份,中煤能源商品煤累计产量2859万吨,同比增长11.9%,增幅较1-2月份收窄6.7个百分点。
商品煤累计销量为7249万吨,同比增长43.3%,增幅较1-2月份扩大4.8个百分点;自产商品煤累计销量为2858万吨,同比增长15.13%,增幅较1-2月份扩大5.6个百分点
济宁市能源局消息,该局将持续推进能源行业争先进位,当好省内煤炭行业“排头兵”。2021年,力争济宁原煤产量稳定在6000万吨左右,“十四五”末稳定在4300万吨以上。
济宁市累计探明煤炭储量151.1亿吨,是国家重点规划建设的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煤炭资源集中分布于中、西部平原地区,全市含煤面积达3920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
湖北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的《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十四五期间要补齐能源储备短板,提升能源运行调节和风险防范能力。
在煤炭方面,要打造“两湖一江”煤炭物流枢纽,建设以荆州江陵为重点的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建立华中地区煤炭交易中心,改扩建企业现有储煤场地和设施,煤炭储备能力达到1600万吨。
河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的《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十四五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5个百分点左右。
一方面要坚持节能优先、内源优化、外引多元、创新引领,推进能源革命,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全面提升能源安全绿色保障水平。
依托浩吉、瓦日等铁路,完善煤炭运输通道,提高煤炭调入能力。
山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的《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十四五期间,山西省将合理控制煤炭开发规模,原煤产量稳定在10亿吨左右。
作为能源大省,在其十四五规划中专门拿出一章内容来对能源经济做了详尽的规划。
今年两会以来,全国各地安全生产检查再次趋严,作为重中之重的煤矿更是一轮未过,新一轮又至。而近日频发的煤矿事故,令煤矿安全的紧箍咒再次加码。
近日,全国煤矿事故频发。4月6日,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4月9日8时50分左右,贵州省金沙县东风煤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已致2人遇难6人被困;4月10日18时10分许,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丰源煤矿矿井在技术改造过程中,突发透水事故,导致井下断电、通讯中断,21人被困,救援工作正在紧张有序推进。
海关总署4月13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2021年3月份进口煤炭2732.9万吨,较去年同期的2783.3万吨减少50.4万吨,下降1.81%。
较2月份的2077万吨增加655.9万吨,增长31.58%。
2021年1-3月份,全国共进口煤炭6845.8万吨,同比下降28.5%。
根据实地检查及暗访组暗访,发现神华柳塔煤矿、伊金霍洛旗昊达煤炭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闫家渠煤矿、内蒙古石拉乌素煤矿、呼和乌素煤矿、内蒙古油房渠矿业、内蒙古赛蒙特尔煤矿等7个矿山企业绿化进度慢,投入资金少。
为进一步压实矿山企业的绿色矿井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推进矿区国土空间全域绿化进度,请能源局给予以上7个矿山企业停止发放煤票1周的惩处措施,以观后效,引以为戒!
(编辑:寇建仁 审校: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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